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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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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9285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1-13 09: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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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六盘水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主要成效

(一)坚持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态势稳中向好 

(二)坚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

(三)坚持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有效改善 

(四)坚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五)坚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创新运用和转化效益明显提升 

(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第二节 市场监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市场监管现代化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第二节 市场监管现代化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及重大措施

第一节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塑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培育体系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二)降低企业准营制度性成本 

(三)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第二节 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

(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 

(二)建设现代化市场公平竞争体系 

(三)加强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 

(四)加强网络市场和新产业新业态监管 

(五)强化价格、广告及相关领域监管 

(六)依法打传规直,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第三节 坚守质量安全底线,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城市

(二)构建现代化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体系 

(三)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现代化 

(四)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第四节  以人民为中心,构建全面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一)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 

(二)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三)加大消费者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 

(四)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 

第五节 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一)全面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二)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三)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 

(四)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 

(五)强化计量能力建设 

(六)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第六节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支撑经济转型升级 

(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助推知识产权发展 

第七节 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构建主体多元的监管共治体系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三)拓展社会监督渠道 

(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第四章 保障机制建立

第一节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二)强化基层履职能力 

(三)加强财经纪律执行 

(四)强化市场监管治理人力资源建设 

第二节 强化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一)强化智慧市场监管系统应用 

(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 

(三)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应用 

第三节 建设现代化应急处置体系,提供应急宣传保障

(一)建立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监管体系

(二)持续完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三)建立全媒化市场监管宣传新格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统筹规划衔接

第三节 强化督查考核

六盘水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实现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依法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公平竞争,坚持质量安全底线,依法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努力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是十四五时期加强市场监管、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市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根据《贵州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和《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六盘水市场监管现代化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主要成效

(一)坚持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态势稳中向好

坚持四个最严根本遵循,着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市场安全事件的底线,为全市安全生产稳中向好提供有力市场监管支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基础不断夯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基本原则,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近三年省政府对市(州)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我市均位列全省第一方阵。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县、乡三级联创2018年,我市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钟山区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六枝特区牂牁镇等7个乡镇(街道、社区)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社区)。累计完成食品抽检47390批次,合格率98.33%,较十二五末提高3.8个百分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用药用械有效保障。全过程监管制度基本形成,5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家药品批发企业、8家药品连锁企业、63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通过符合性现场检查,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疫苗追溯体系逐步完善。累计完成药品抽验3248批次,合格率99.38%;完成医疗器械抽验200批次,合格率99.5%;完成化妆品抽验244批次,合格率96.72%。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特种设备数量增长迅猛,注册数由十二五末的12796台增长至十三五末的22711台,年均增长率超过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推进示范引领和社会共治,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我市荣获创建全省首家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城市称号,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网格管理模式,将电梯安全管理有机融入院落、楼盘和家庭。2019年我市选送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创建全省首个省级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城市案例荣获全国第二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政府类)

(二)坚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

先证后照证照分离,从改革登记许可到精简经营许可,从压减环节到实现全面一网通办,商事登记制度实现根本性变革,成为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登记注册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现三十四证合一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行企业注销在线办理,扩大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范围。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的审批制度改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承诺时限低于10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由2个月缩短为5天。服务效能大幅度提升,87%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或取消,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模式,2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当场办结。五年来,净增市场主体8.95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超过22万户、注册资本达4250.63亿元,市场主体总量和注册资本分别年均增长11%25.6%

(三)坚持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有效改善

市场监管系统依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市场监管行刑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夯实,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出台《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动执法工作方案》《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案件移送制度》等文件,对大要案进行挂牌督办,着力震慑食品药品等重要民生领域刑事违法行为。市县联动累计办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商标广告、产品质量、传销、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案件6430件,罚没款3979.73万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打击市霸乱象。围绕市场环境安全,深入开展各类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开展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广告违法、价格收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无证无照经营等专项执法行动。消费维权水平不断提升,完成消费投诉五线合一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消费投诉举报网络。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3万件、接受咨询7.1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8.17万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力度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全覆盖。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94件,处罚款149.24万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9件,清退法多收价款664.69万元,罚款198.06万元,没收违法多收价款211.63万元。

(四)坚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质量工作决策部署,弘扬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主旋律,着力培育凉都工匠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强烈意识,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在省政府对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连续五年位列A级,其中2017年度、2019年度排名全省第一,高质量监管取得新成效。市人民政府出台《六盘水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了建市以来首个政府质量奖,强化卓越质量管理提升市场主体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市委市政府印发《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系列文件,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体、社会参与质量社会共治工作机制。实施质量工作考核常态化管理,通过责任分解、调度督导、纳入目标管理等措施,按年度推进市对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以考核促进产品、工程、服务及生态环境质量各项举措落细落实,以考核推动全市质量治理水平提升。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基础支撑。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车用焦炉气》1项,省级地方标准16项,发布市级地方标准19项。完成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项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8项。累计完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93项,较十二五时期增长66%。在全省率先成立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有效整合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农产品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源。十三五期间,全市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94.1%,较十二五末高3.7个百分点。

(五)坚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创新运用和转化效益明显提升

2019年,六盘水市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实现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业务集中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出台《六盘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3155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资助专利928件,资助资金达198.8万元。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六盘水市4个县区均开展了省级县域经济知识产权试点或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并顺利通过验收,实现了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全覆盖,六枝特区获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项目资助20万元,六盘水高新区成为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五年累计专利申请共7629件,其中发明专利1186件;专利授权3692件,其中发明专利215件。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二五”末的0.28件增至0.9件,增长了221%。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从“十二五”末的2574件增至12022件,增长了367%。全市共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32家。推进知识产权运用。2018年盘县刺梨果脯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及水城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获省级资金80万元。新增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分别获省级财政20万项目经费支持;新增获得中国专利奖2项、贵州省专利奖1项。

(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政策规定,坚持党性原则,强化全局观念,有序有效推进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市场监管分段、分领域向统一、综合监管的转变,融合了准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环节,形成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市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部加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73市场监管分局加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牌子。以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监管队伍为目标,将体制优势转变为监管效能,着力加强党的建设、系统队伍建设、法治环境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为履行监管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创新开展市场监管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完成讲座162人次。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市、县两级82个部门监管事项、3518名执法人员和23万户监管对象,全部纳入平台动态管理。2019年、2020年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表扬。信用监管迈出坚实步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归集涉企信息46.34万条。全力助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市市场监管局为10个驻点帮扶村筹集帮扶资金100余万元,改善帮扶村基础设施和小康菜园建设,先后派出19名驻村干部,全力决战贫困攻坚,对接的10个村按现行标准全面脱贫。

第二节 市场监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虽然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等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网络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质量有待提高,基层监管力量较为薄弱,质量发展水平与六盘水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不相适应。

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与发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随着监管重心的不断下移,基层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基层普遍面临干部队伍老龄化、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等问题,与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发展需求还不相适应。二是质量技术支撑能还需提高。面对国际标准技术壁垒、认证认可国际互认、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需求,六盘水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方面的支撑能力还不足,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全市质量总体水平还不高,特别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不多,这与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大力实施幸福六盘水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十四五时期,是六盘水市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从外部环境看,全球贸易形势不断变化,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后疫情防控时期对经济社会及其正常运行体系的冲击持续存在。从国内看,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济社会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依然不变,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仍需加强,这为六盘水构建高水平市场体系,强化市场监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机遇。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消费驱动、投资拉动、开放带动进入新时代,市委、市政府着力幸福六盘水发展愿景,大力发展中高端消费、中高端制造,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深化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六盘水强化标准引领,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强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发展面临更大挑战和压力,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市场监管领域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短板较为明显。国民经济国内大循环活力日益强劲,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态势短期内还将持续。消费在支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为突出,但供给质量和消费环境尚未完全适应消费升级的要求。

依法依规强化市场监管法治思维,强化市场监管法治能力规划引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是主动适应现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的迫切需要。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市场监管现代化总体要求

根据《贵州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和《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省委及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着力推进我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畅通市场准入、维护市场秩序、服务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围绕四新(西部大开发上创新路,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抓四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创新和完善服务发展、市场监管、风险防控机制方式为突破口,牢牢守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发展、生态三条底线,为开创幸福六盘水的多彩凉都新未来作出市场监管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于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持续提高质量水平,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依法依规。以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生质量安全为基本导向,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构建协同、高效、法治化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强化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创新思维,不断提高科学思维能力,不断提高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推动实现发展和安全相统一。

——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市场监管全过程和各领域,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自由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市场运行效率。

第二节 市场监管现代化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建立完善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培育体系、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防范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基本形成统一开放、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市场导向、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更加突显。建立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多元主体的监管共治体系,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知识产权的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展望2035年,支撑六盘水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市场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成熟,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显提升。信用监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质量安全监管更加高效,高标准、高质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基本形成,市场监管领域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二)具体目标

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市场活力更加凸显。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基本形成。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大幅削减,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市场活力持续激发,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

竞争环境更加公平,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多头监管、重复执法基本消除。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广告监测更加精准,网络交易市场监测更加规范高效。

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综合执法成效显著。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更加成熟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消费环境更加优化。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逐步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大幅度提升,力争通过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验收。消费维权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深入推行质量强市,质量提升成效明显。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智能化、消费友好的中高端产品质量品质大幅增加。

质量基础日趋完善,一站服务便捷顺畅。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质量基础更加夯实,服务六盘水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开放、共享程度不断提高,高效权威的检验检测保障能力充分释放。

知识产权体系健全,知识保护全程服务。全市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拥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数量逐年增加,品牌价值显著提高,品牌培育成果有效支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具体目标见表1

1: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专项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市场活力更加凸显

1 

市场主体总量

力争28万户

预期性

2 

企业市场主体总量

7.5万户

预期性

3 

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办比例

95%以上

预期性

竞争环境更加公平,依法行政效果明显

4 

公平竞争文件审查率

100%

预期性

5 

投诉举报处理率

100%

约束性

6 

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处置率

100%

约束性

7 

案件(线索)移交处置率

100%

约束性

8 

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归集率

100%

约束性

9 

网络交易违法线索核查处置率

100%

约束性

10 

商品房明码标价审核监制率

100%

约束性

11 

企业年报率

95%及以上

预期性

12 

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3 

信用信息归集率

75%

预期性

14 

年度抽取监管对象检查结果公示率

100%

约束性

15 

异常名录公示率

100%

约束性

16 

市场监管系统内联合惩戒率

100%

约束性

质量安全全面保障,消费环境明显提升

17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量

每年4批次/千人

约束性

18 

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

每年2批次/千人以上

约束性

19 

食品抽检合格率

98%及以上

约束性

20 

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

98%及以上

约束性

21 

辖区内小作坊建档

100%

约束性

22 

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率

100%

约束性

23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乡覆盖率

100%

预期性

24 

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

80分及以上

预期性

25 

群众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知晓率

85%及以上

预期性

26 

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98%及以上

预期性

27 

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样品核查处置率

100%

约束性

28 

医疗器械抽样

每年40批

约束性

29 

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覆盖率

100%

约束性

30 

工业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抽查合格率

96%及以上

约束性

3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每年500份/百万人

预期性

3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每年100份/百万人

预期性

深入推行质量强市,质量提升成效明显

33 

工业产品生产领域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成率

100%

约束性

34 

全市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99%及以上

预期性

35 

万台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小于0.27%

约束性

36 

全市特种设备隐患率

不高于3%

约束性

37 

特种设备执法案件公示率

100%

约束性

质量基础日趋完善,一站服务便捷顺畅

38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100项

预期性

39 

每年计划新建计量标准

3项

预期性

40 

培育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15家

预期性

41 

全市通过认证企业组织

220家

预期性

42 

全市认证证书

530张以上

预期性

43 

发明专利授权量

年增长5%

预期性

44 

商标注册量年增长

10%

预期性

45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2件及以上

预期性

46 

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项目

2个及以上

预期性

47 

全市重点企业或创新性企业中创建商业秘密保护单位或示范基地

10个及以上

预期性

第三章 重点任务及重大措施

第一节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塑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培育体系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深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公司章程等登记事项自主申报质量与效率。建立健全企业名称纠错制度和名称争议处理制度,规范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探索推广小微企业集群登记模式。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全力高质量高效率提升市场主体服务便民利企水平。 

深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分类实施直接取消、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方式落细落实。推进照后减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清单以外不得违法限制市场主体开展经营,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难题。

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表填报、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7个开办企业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跨省通办,全力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异地办理需求。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逐步拓展实名认证、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应用等服务,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化应用水平。

持续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继续推进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材料,依法依规放宽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加大企业简易注销推广力度。优化企业注销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和简易注销程序。推动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一般企业注销一网办理。

专栏3-1-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专项行动计划

1、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

企业仅需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自主选择需要申请办理的业务环节,统一提交申请材料,平台将企业申请材料同步推送给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等相关业务环节办理部门,相关业务环节办理部门同步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企业提交申请之日起1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事项,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后续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同日内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实施“一窗通办”联合审批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即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优化线下窗口服务,调整设置开办企业“一窗通办”服务专区,设立“企业开办专窗”,统一受理标准,精简申请材料,删掉重复提交的材料,制定办理指南和办理流程。企业在“企业开办专窗”选择“一窗通办”,提交申请材料后,“企业开办专窗”将企业申请材料同步推送给相关业务环节办理部门,相关业务环节办理部门同步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企业提交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事项。

3、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互用

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市政务领域互认率达100%。

4、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大对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力度,释放社会资源。配合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取缔,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二)降低企业准营制度性成本

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对标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全面推进非禁即入落实落地,打造一体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推进市场准入与监管改革协同,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让市场主体守承诺、知敬畏,真正实现宽进严管,巩固改革红利,维护市场秩序。

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事项审批服务,及时调整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压缩生产许可证目录,按照规定压减强制性认证种类,缩短审批时限、扩大告知承诺制范围等措施,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许可审批改革,进一步降低产品市场准入门槛,服务企业发展。

依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及时调整我市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改革生产许可证制度,采取压缩生产许可证目录,大力推广告知承诺制改革。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市场主体准营登记模式,广泛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提升市场主体准营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符合许可经营条件并作出依法承担有关责任承诺的,可当场申领相关许可证件并依法开展经营

专栏3-1-2:推进市场准入改革专项行动计划

1、深化许可审批改革

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认真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信息统一赋码改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证书赋码发放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建立资质审批信息库,实现资质认定证书的唯一识别和终身追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提升资质审批质量,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把检验检测机构准入门槛。

2、实施负面清单制度

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承诺即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提升,为降低准入门槛创造更大空间。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对放宽准入后的市场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以承诺方式获准进入的市场主体进行守诺核查,及时跟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风险积累。

(三)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媒体、微信及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营造全社会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建立和完善各项政策的公开共享和贯彻落实,建立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汇集涉及微型企业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信息,为微型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构建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畅通政策信息发布渠道,建立健全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受理、信息共享,着力解决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营造受理程序简、办事效率高、服务成本低、企业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加强问题收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经济运行中倾向性问题的研究了解和掌握企业发展的趋势、特点,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加强全市各级微型企业主管部门队伍建设,切实强化职能,发挥牵头和综合管理作用,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及社会中介组织合作力度,重点对微型企业管理人才等多方面进行培训,引导微型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用工、风险等基础管理,强化彩天下,鼓励微型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微型企业服务和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二节 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

(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

全面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梳理信用约束管理清单,明晰信用约束管理对象、措施以及法律政策依据。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记录,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完善信息披露程序。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信用修复和退出机制,将各部门涉企信息整合记于同一企业名下,提高信息透明度,提升查询便利化水平。探索建立联合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深入推进企业(单位)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61号),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平提升。印发年度六盘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质量推进,确保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持续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鼓励采取电话咨询答复、多媒体平台宣传指引、点对点推送提示等非现场、非接触方式,确保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足不出户、安心年报。摸清依法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底数,对超驻在期限、未按时年报的依法处理。稳步推进与海关、外汇、统计等部门多报合一,着力推动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结合年报积极向外商投资企业宣传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力争十四五期间企业年报率不低于95%

专栏3-2-1: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专项行动计划

1、全面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

对标《贵州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贵州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等政策,依法强化信用管理。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等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强化信用监管措施效能发挥。建立失信“黑名单”,审慎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列入、移出管理,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企业诚信环境。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优化“一单两库”,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进一步完善部门(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每个市场主体至少有一个对应的监管层级和部门,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统筹检查方式相近的各类抽查任务,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全年抽查企业总数不低于上年底实有企业总数的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针对问题多发的地域、行业和风险较高的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抽查。切实提高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比例,发挥震慑违法作用。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确保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加强调研分析,将登记事项监管中存在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发现的个案线索,依法调查处理。注重登记事项监管与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建设现代化市场公平竞争体系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充分尊重市场和发挥市场的力量,建立政策协调机制,加大竞争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倡导市场公平竞争文化,推动竞争政策有效实施。不断完善竞争工作制度,为市场经济高效运行提供法律保障,推进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强力推进《六盘水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抽查与纠错办法》《六盘水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大疑难问题协调处置办法》和《六盘水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把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作为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任务,督促指导政策制定机关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现行政策措施清理,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有序实施。

(三)加强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制度。依据国务院、省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六盘水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督促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充分利用3.15、质量宣传月、法制宣传月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度。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在执法实践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依照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核实,严厉查处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领域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固定价格、划分市场及限制原材料数量和销售数量等行为。加强反垄断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公开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不断改善执法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市场牵头、部门协作、企业负责的六盘水市特色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四)加强网络市场和新产业新业态监管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措施,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强化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和自营性平台经营者依法公示证照相关信息的监测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执法检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

开展新产业新业态监管。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的分析研判和线上监管执法工作探索,规范新模式新业态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依法惩处新模式新业态领域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五)强化价格、广告及相关领域监管

依法强化价格监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强化放开领域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打击借价格放开之机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充分利用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完善价格投诉举报机制建设,及时受理、查处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探索推动新业态价格监管,重点规范网络零售等行业价格监管。

依法加强广告监管。加强对重点媒体、媒介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广告监管。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广告协同监管,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依法加强相关领域规范管理。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商品质量合格、自律制度健全,深化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合同监管,加大打击合同欺诈力度,强化经纪人监管。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收费服务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扫黄打非和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犯罪等社会综合治理。

(六)依法打传规直,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纳入平安凉都建设,列入市对各县区的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着力构建党政主导、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格局。把无传销县区(社区、村)创建作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推进抓实。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对直销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强化地方政府对属地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和奖惩约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日常消费品的打假力度,严惩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传播制假售假违法信息的监管。强化假冒伪劣源头治理,建立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重点产品追溯制度,构建清晰可追溯的责任体系。

专栏3-2-2: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市场利剑专项行动

1.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一是通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重点企业或创新性企业中创建10个及以上商业秘密保护单位或示范基地。二是利用六盘水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形成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是通过进企业、进市场等方式加大宣传,充分利用3.15、质量宣传月、法制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以形成社会共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2、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依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认真落实对入驻商家资质信息的审查核验义务,依法公示平台交易规则/协议,依法打击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

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相关规定,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依法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审查保护违法行为、网络虚假宣传、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刷单炒信、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探索新模式新业态下的监管方式。

3、强化价格监督

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行政机关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将应当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将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等行为;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依靠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取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行为,确保国家收费减免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密切关注节日市场价格波动,推进企业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建设,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依法及时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查办率100%。

4、加强广告监管

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充分运用国家、省广告监测平台,强化传统媒体、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及时处置涉嫌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综合运用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手段,对广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提醒、警告和纠正,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加强违法广告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房地产、教育培训、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事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捍卫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清理整治广告中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及导向问题的违法广告,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成为广告活动的基本遵循。

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有效的综合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广告商会行业引领、管理、协调、自治,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广告行业社会责任感,促进广告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5、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注重从“社交电商”等重点领域挖掘问题线索,加大“规直打传”力度。巩固和提升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协同打传工作成果,强化村(社区)、学校日常网格巡查,及时受理传销举报,建立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台账,分析、把握辖区流动人员就业状况,依据网格进行分片管理、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畅通12315打传渠道,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借“区块链”“大数据”等名义从事网络传销行为,严格监管打着“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等变相传销。加强跨区域执法和部门协作,持续保持打击力度。积极做好教育遭返、维稳等后续处置工作。

加强对在辖区直销企业分公司的日常监管,建立直销企业分公司及经销商动态档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经销商分级分类监管,提高“双随机”抽查比例及覆盖面,每年不得低于直销企业库的5%比例进行抽取检查,对违规直销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到2025年,确保全市4个县级行政区、1个高新区、92个乡镇(街道)、1103个村(居)“打击传销”创建率达到100%,传销举报及时受理率达95%以上。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查实案件100%进行查处,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打击传销信息系统,信息及时更新率达90%以上。

6、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商品市场的整治,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加强执法查处。

第三节 坚守质量安全底线,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建设现代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体系

严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关,持续抓好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油辣椒制品、桶装水等重点食品风险防控。强化市内生产食品抽检监测,坚持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四统一原则,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加强对重点品种开展抽检,对抽检不合格样品及问题样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实施食品生产小作坊提质行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指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加工条件,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建成食品流通安全监督检查现代化体系

严控销售源头,加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责任。定期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公示销售经营的食品应检必检项目等质量安全标准,购置必要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按照公示的标准进行检验,公布检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广运用贵州省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

严格监督检查,严把超市、农贸市场、冷库等在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采购、储存、经营等环节质量控制关,督促食品销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依法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控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风险。强化对辖区内食品销售者的培训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贵州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强化食品销售者的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意识。推进食品经营风险等级评定,对食品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督管理,重点加快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

3、建设现代化餐饮监管体系

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分析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加大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法规知识责任落实。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率在2025年底力争达到100%

4、健全完善食盐监管体系

开展食盐批发渠道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盐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运用食盐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督促经营者履行食盐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食盐零售渠道治理,提升食盐零售渠道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网络平台食盐安全监管,提升网络食盐流通渠道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业务指导,提升食盐监管能力。推进食盐批发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提高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和食盐安全保障能力。

5、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增强抽检监测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体系工作水平,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消费提示及预警发布更加及时有效。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探索试行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专栏3-3-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项行动计划

1、建设现代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体系

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围绕食品安全管理、进货查验、原材料采购、冷库管理等内容,开展肉制品生产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肉制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加工肉制品质量安全。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严格落实抽考相关工作要求。肉制品被检查企业应达到“5个100%”。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抽考覆盖率应达到100%,合格率不低于90%。

实施食品生产“小作坊”提质行动。鼓励支持口碑好、效益优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过联小做大、整合做强等方式,转型成为食品生产企业。从严管控以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食品为代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进一步查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责任人、从业人数、厂址及面积、产品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产品包装形式和主要销售区域等信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强化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2025年底实现对辖区内小作坊100%建档。到2021年底前,全市建设2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小作坊行业规范发展。

2、建设现代化餐饮监管体系

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水平,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力争涉旅重点区域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定期自查机制,督促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每周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受理、依法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向消费者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智慧管理;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主动向消费者作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质量的承诺。

全面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第三方平台对新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方平台要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及相关经营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并及时更新。第三方平台要督促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数据和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信息。第三方平台要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督促配送人员保持配送容器清洁。加快实行外卖餐食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鼓励使用环保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饮具和包装材料。

3、健全完善食盐监管体系

开展食盐批发渠道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建立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食品安全人员岗位责任制、经营过程控制(采购、销售等)、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制度情况,严格查验供货者相关许可证和出厂食盐质量检测报告,建立健全食盐追溯制度,实现食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摸清本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底数和经营状况,企业核查率达100%,进一步完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统计台账。“十四五”期间,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

加强宣传食盐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盐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宣传警示。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质审查,检查经营状况、人员岗位情况、食盐质量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强化分类监管,提醒告诫食盐批发企业依法经营,加强企业产品质量自查自检。以食盐质量安全为核心对辖区内的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对执行专营制度较规范的,加强教育引导,努力将其培育成合法的食盐批发主体。

开展食盐零售渠道治理,提升食盐零售渠道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查处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违法行为,规范食盐采购渠道,杜绝假冒伪劣食盐进入食盐零售渠道的情况发生。对校园周边食盐零售经营者,实施全覆盖食盐安全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经营者销售散装食盐行为。依法查处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严厉打击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行为。开展加碘食盐碘含量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对加碘食盐包装标注的碘含量标准不符合贵州省执行的(21-39mg/kg)国家标准的,应停止经营,对已经销售的要采取措施召回,对无法召回的要对同批次食盐进行抽样检验,对不符合我省碘含量标准的依法严肃查处。

加强网络平台食盐安全监管。督促网络平台履行对入网食盐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并如实登记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入网食盐经营者档案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检查电子商务食盐经营者在食品经营活动主页面是否公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名称、地址、食品 经营许可证、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等信息。依法检查平台和入网食盐经营者保存交易信息的执行情况。网络交易平台发现入网食盐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严格监督检查。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安全监督检查要点表,强化指导和服务市(区、特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分局基层执法人员食盐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食盐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率在2025年底力争达到100%。

4、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夯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能力基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队伍,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商和风险交流,强化食品风险预警分析研判。充分挖掘和发挥食品安全统计数据价值,提高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利用率,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充实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五进”宣传活动。建立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鼓励餐饮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发挥社会群防群控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齐抓共管有效合力。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智库、信用评定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和食品从业人员参与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开展宣传报道,客观真实进行舆论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构建现代化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安全治理行动,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和新生业态监管。持续开展疫苗、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专家智库建设,夯实专业化监管基础,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构建多元、和谐的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全过程监管

认真执行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每年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抽检计划,切实开展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开展核查、协查工作,依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查处。

2、加强执法办案和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行为规范、工艺合规、数据可靠等方面,对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全项目检查,依法打击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依法监督。按规定全面公开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抽样检验、检查稽查、执法处罚信息。

3、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考核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建设。指导和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哨点医院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与卫健部门、高校、医师药师协会的合作,提升药品不良反应推送信息化、协同化工作水平。

4、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企业自建、政府督导、社会共治的工作思路,采取重点品种先行,分类分步实施,最终全覆盖的推进路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市、县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权威高效执法体系。依法开展疫苗评估工作,确保我市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提高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专栏3-3-2: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专项行动计划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全过程监管

依法开展药品质量全过程监管。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系统完善、运行高效的药品监测评价体系。全面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法依规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全面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冷链运输贮存质量监管。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严把购进、验收、贮存、养护、调配及使用各环节质量关。全面强化现场检查和监督抽验。强化处方药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不按相关规定销售处方药行为。每年严格按要求完成国家和省局安排的药品抽样任务。

依法加强医疗器械、化妆品全过程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冷链运输贮存质量监管。加强使用环节监管,严把购进、验收、贮存、养护、调配及使用各环节质量关。全面强化现场检查和监督抽验。合理划分国家和地方抽验品种和项目,加大对高风险品种的抽验力度,扩大抽验覆盖面。加大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的检查力度。加强化妆品原料使用合规性检查。稳步推进县级监测评价机构建设,并承担职责范围内辖区报告的收集、核实上报、宣传培训等工作。认真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对辖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生产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监督检查和对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省下达的任务数;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检查数量不低于省下达的任务数。严格完成国家和省局年度安排的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任务,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2、完善药品不良反应评价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建设。适时引导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针对不良反应报告信息化的研究和探索,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医疗机构内部诊疗数据的利用率,抓取不良反应信息,发现临床用药风险,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以扩大监测报告覆盖面、夯实基础为重点,加强对县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

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和完善药物警戒体系,依法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监测报告体系,依法开展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动收集、跟踪分析、及时报告疑似不良反应信息,对已识别风险的药品医疗器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每年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达到500份/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达到100份/百万人,县、区报告率达100%。

充分发挥哨点医院引领和示范作用。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和评价,开展高风险药品临床安全性研究,着力发现监测盲点,补齐监测与评价工作短板。充分发挥哨点医院的示范作用,以“大带小”、“点带面”的形式,扩大药品主动监测覆盖面。

3、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企业自建、政府督导、社会共治”的总体思路,采取“重点品种先行,分类分步实施,最终全覆盖”的推进路径,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督促、指导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建立信息化追溯管理制度、做好追溯体系应用。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追溯体系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有效落实。对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追溯制度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定予以查处。

强化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市、县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及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制、药物滥用监测机制,建立监测哨点并开展重点产品监测预警。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进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

加强执法队伍能力体系建设。充实相关专业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强化执法装备和检验设备建设,提升监管队伍整体水平和能力。

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指导企业开展评价规划和帮扶指导,协助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评价。

提高执业药师服务水平。严格零售药店准入,继续落实新开办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要求,确保新开办药店执业药师在职在岗。鼓励只有驻店药师无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学习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学相关知识,参加国家举办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开展经典名方的研发与上市,助推企业生产工艺进一步提升,对生产工艺中重点工段实施行动化改造提升,引导企业将相关产品做大做强,争创名牌拳头产品,增强品牌效益,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提供问诊,为民众提供规范优质问诊服务。

(三)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现代化

十四五期间,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监管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防控、重点监管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与节能环保水平,全面提升特种设备现代化治理能力。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持续开展和巩固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和巩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巩固和提升特种设备隐患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2、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治理能力

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市县乡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监管执法形象。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化进程,提升监管信息化、智慧化管理能力。

3、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和完善《六盘水市特种设备隐患分类及等级明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两个清单责任落实落细。按照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抽查。巩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机制,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监察执法制度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和精准化管理。

4、全面推进电梯试点改革

严格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试点。持续巩固六盘水市省级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标准,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持续保持三升三降。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不断提升电梯本质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5、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环保

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与节能监管相结合,强化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协作,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积极推广高效锅炉,加速淘汰落后锅炉,提高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提升我市燃煤锅炉整体节能环保水平,服务绿色发展。

专栏3-3-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行动计划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等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依托贵州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引导企业从“被动管”向“主动管”转变,从“不会管”向“擅长管”转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推动企业构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切实降低特种设备使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从“人、机、管、环”等四个方面,通过辨识、评价特种设备及其相关作业环境中存在的风险;通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隐患,引导企业从“被动查”向“主动查”转变,从“不会查”向“擅长查”转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率、特种设备持证率达100%;使用三种特种设备或20台设备以上使用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达100%。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两个清单”开展率、限期整改率达100%。

2、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治理能力

持续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贵州省电梯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法强化旅游、住建、交通等部门特种设备监管责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持续深入组织学习特种设备新法律、新规范、新标准,强化针对性、系统性分级、分类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能力培训;依法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证》考试,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岗位持证率。

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末端平台运用,深入推进贵州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和使用单位服务平台、气瓶安全追溯管理服务平台等子平台以及“贵州特设监察APP”的运用,提升工作信息办理率。深化“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排查补充完善设备信息。充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推动监管力量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基层市场监管分局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持证率达100%,装备配备率达100%,平台使用率达100%,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信息化执法检查率达95%以上。

3、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强化监管闭环排查整治。夯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基础,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排查“两个清单”收集整理和归档分析,强化企业整改隐患清仓见底。进一步加强对风险隐患较高的涉氨、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部门和市县联动,依法开展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闭环管理制度,推进实施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促进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落实。

强化公众关注特种设备风险整治。突出对公众聚集、重点工程、危化企业监督检查,突出对贵州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上反映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动态监督检查,突出对通过自我承诺方式直接换证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依法加大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力度,巩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机制,每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监察执法制度,提高监察执法效率。

强化特种设备执法信息公开。完善监察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曝光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执法案件公示率达100%。重大隐患挂牌率、限期整改率100%。

4、全面推进电梯维保检测试点改革

强化电梯本质安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不断提升电梯本质安全水平。有序推进盘州市和六盘水高新区试点,围绕一年试点探索、二年示范引领、三年全面铺开的工作要求,做好试点期间的统筹协调,防止电梯失检漏检,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以试点巩固和提升“三升三降”(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综合监管水平提升、群众对电梯安全运行满意度提升,电梯运行故障率下降、电梯安全隐患率下降、电梯投诉率下降)工作成果,全市电梯年度检测率高于95%,电梯保险投保率高于90%。有效推进电梯安全监管多元共治,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更好发挥政府为民服务的作用,守好安全底线,保障安全使用,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深化重点领域和产品监管治理。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消费品为重点,协同有效推动生产、流通渠道、消费终端质量共治,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聚焦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消费品,强化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建材等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经销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等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重要工业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及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为重点,以监督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惩戒、质量帮扶等为手段,排查产品质量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加强产品质量源头监管。

加强农村市场和农资产品监管。围绕重点品种和农时,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标,加强对农机、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饲料等涉农商品质量监管,开展农资产品抽检,依法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强化抽检、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深入落实国家和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改革放管服工作措施。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率达100%,充分发挥监督抽查的震慑力,进一步促进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管联动,加大在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力度。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及时跟踪监测和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第四节 以人民为中心,构建全面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一)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

强化“12315”消费投诉品牌运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提供消费指南,开展风险警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鼓励公众依法举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进与12345热线及相关行业、系统消费者投诉平台的协作。消费投诉举报机制,统筹协调、跟踪督办、效能评估、提示警示、分析运用、线索提供、协同推进,提升投诉举报处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健全消费争议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提高消费者维权效率。鼓励经营者建立小额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督促指导经营者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完善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维护消费群体合法权益。完善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大幅度提高消费者权益损害赔偿力度,强化以消费者为核心的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引导消费者成为消费秩序的监督者和维护者。

(三)加大消费者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

加大消费者维权执法。规范电商、微商等新消费领域,强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法律责任,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净化网络商品市场,落实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依法严惩不良企业利用频道、号码资源进行欺诈的行为。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强化消费侵权线索排查,依法及时受理消费侵权案件查处。加强消费领域行刑衔接,依法打击重大消费侵权行为。有序开展比较试验和体验式调查等消费引导,及时公布权威性调查报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基层消协组织建设,强化消协履职保障。发挥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和消费维权志愿者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消费咨询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四)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 

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鼓励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消费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

强化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调解,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引导,拓展放心消费创建层面,提升社会知晓度。努力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提升解决率和满意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提升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鼓励公众依法举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通过各类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的消费者评价制度进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创建广度和深度,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商圈、示范餐饮、示范景区,发挥消费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乡消费健康升级。

第五节 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围绕传统产业不断优化升级,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优美,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公共服务更加可靠,民主法治制度更加完备,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着力构建质量强市。

(一)全面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加快建立和推行质量首负责任、首席质量官、重大质量事故报告等制度,全面落实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企业主体责任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二)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质量提升为目标,依法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进出口商品等监督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强化不合格产品处置,引导社会消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产品质量安全切身利益。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治保障。

(三)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

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质量管理方式创新、质量发展动力创新和质量提升路径创新,增强质量创新对经济社会与质量发展贡献率。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完善市长质量奖励机制,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给予表彰奖励,退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激励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

(四)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

探索建立标准化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监督以及标准化政策措施工作事项。积极支持我市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有序形成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产品标准、技术标准,形成标准体系,切实发挥企业在制定实施标准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标准化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充分运用电视媒体、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报道标准化典型经验和成效,提高全民标准化意识,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营造学标准、做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计量能力建设

围绕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等用于农产品检验用计量器具,有序有效提升计量标准能力建设。强化安全防护和工业产品计量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压力监控用计量标准建设。建立和完善检测汇总全过程管理制度,促进管理计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增强内生发展动力,鼓励和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向上申报科研项目,全面提升六盘水市法定计量检验检定机构科研能力。深入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宣传,鼓励和指导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增强企业产品质量、经营管理、节能降耗、环境监测等方面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认证检测监管体系。开展强制性认证专项整治,着力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底线、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要作用,防范和化解强制性产品认证风险。增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保障质量安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推进行业特色认证。加强认证检测监管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形成上下高效运行的联动监管体系。

专栏3-5-1: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

1、全面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企业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2、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落实执法打假属地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整治,依法查办制假售假案件,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加大缺陷调查和产品召回力度,严格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电线电缆、水泥、危化品等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3、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

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力度,淘汰低端、提升中端、发展高端,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积极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做强做优做精“凉都三宝”的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优质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活动,逐年提升优质工程比重,全力保障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以标准化、品牌化为导向,加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全产业链拓展,积极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六盘水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思路,以“三变”改革为统领,大力推进一产转型、二产升级、三产优化,通过发展有技术含量、就业容量、环境质量的绿色产业,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体系,引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提高质量认证组织、监管、公共服务和对外合作等能力,不断增强纺织、农产品加工、新材料、新型能源化工、旅游装备、现代物流、物联网等七大产业及煤炭、电力、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的质量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玄武岩纤维、铝及铝制品、新型煤化工、染整、猕猴桃、刺梨、茶叶及滑雪旅游装备等产品的质量水平、产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引导和培育壮大七大产业板块参与质量认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4、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

探索标准化激励机制建设。推动标准的制修订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物流、商贸、餐饮、旅游、社区、村镇等服务领域服务标准化建设,助力提升全市经济发展综合竞争力。

加强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常识性、普及性宣传,强化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学标准、做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5、强化计量能力建设

强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新建一批用于服务民生,指导疫情防控的计量标准,建成非接触式体温计标准装置。围绕国家新能源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计量有所突破。

强化计量技术科研能力建设。加强量传溯源体系建设,力求实现计量精准服务,强化计量技术队伍科技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质量管理措施的有效运行。

推动测量管理体系培育建设。围绕优势特色成长性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以制造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以及高耗能企业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辖区中小企业负责人开展计量知识培训,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计量基础知识,对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JJF1070-200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进行宣贯,强化企业负责人计量意识,针对性地实施计量精准施“测”服务,提升企业计量整体水平;督促企业加强计量管理,加强计量检测设备、计量人员、计量管理制度等符合《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切实开展全面推行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建设及其认证工作。


6、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加强与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协作,强化联合监管,共享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认证检测信用监管制度,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对“双随机”监督抽查、专项整治、举报投诉、媒体曝光等发现的认证检测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依法实施严厉处罚,及时公示处罚信息,着力防范认证检测领域风险,确保认证检测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组织食品、建工建材等重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和水平,促进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程序的认证机构。对违规操作的获证企业,由认证机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责成认证机构撤销或终止认证。对认证审核不规范、跟踪检查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认证机构,依法处理,净化自愿性认证市场秩序。

依法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针对安全玻璃、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汽车等重点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认证机构切实加强证后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伪造、冒用、买卖强制性产品认定证书,以及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

依法督促认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类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法人主体责任,有序助力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克服“小、散、弱、乱”,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优做大做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创新“互联网+检验检测”模式,加强在线检测能力和移动服务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优质服务。鼓励市场主体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拓展检验检测服务领域,不断夯实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在政府、市场及消费者中得到广泛采信;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科学、高效、快捷检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能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请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防护用品、日常防护用品等检测项目提质扩项。

积极推进行业特色认证。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结果采信。充分发挥自愿性认证“拉质量高线”作用,引导产品、服务提质升级。推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积极采信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结果,提高市场主体主动认证的积极性。按照最新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在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绿色产品认证,推进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积极引导社会绿色生产和消费。在食品加工企业广泛开展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农业种养殖企业广泛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森林认证,在生产制造企业积极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各类企业组织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认证,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围绕农村产业革命 12 大特色产业,强化有机产品认证指导、续证服务与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普及有机产品基本理念、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提升有机产品的社会认知度,支持龙头企业扩大有机产品生产规模,及时总结认证助推产业发展典型案例,提升有机产品质量和效益,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助力乡村振兴。加强认证培训,普及质量认证知识,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等培训。

2025年,力争全市检验检测产值达1亿元以上。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县每年新增有机产品认证证书1张以上、其他质量认证证书1张以上;钟山区、高新区每年新增各类质量认证证书2张以上。

第六节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资助激励,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对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自主品牌拥有量。实施专利价值提升工程。注重培育高价值专利,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产业领域创新型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支撑经济转型升级

以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为重点,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一批企业承担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培育工程。以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围绕生产经营发展目标,开展专利导航产业企业发展研究,制定支撑整体经营战略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小企业战略推进工程,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与效率。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突出专项整治、震慑到位。加大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的查处力度,优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实施知识产权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

鼓励企业建立与经营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程。全力抓好市县两级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市场监管系统培训计划,努力提升知识产权监管执法业务水平,切实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助推知识产权发展

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模式、拓展业务渠道、优化服务内涵。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引导企业与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政策宣传、专利信息利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展规划咨询等服务。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服务、高效服务。

专栏3-6-1: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计划

1、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挖掘六盘水市特色农产品资源,引导鼓励申报农产品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鼓励用标、规范用标,推动六盘水市品牌建设。围绕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实施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培育计划,支持行业协会注册集体商标。鼓励企业将品牌自创与收购相结合,开展商标品牌布局,构建商标品牌化和品牌商标化相结合的企业商标战略体系,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高知名度商标。支持外向型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利用自有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提高自有品牌出口比重。以农业领域为重点,积极申请集体商标,推进农业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业品牌。

2、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支撑经济转型升级

鼓励企业申报贵州省高价值专利、贵州省专利奖、中国专利奖,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策划及实施服务,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水平,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围绕“诚信六盘水”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弥你红红心猕猴桃”、“天刺力”“刺力王”系列刺梨、“水城春”系列富硒茶、人民小酒、盘县火腿、“老面子”面条、雾峰苦荞、牛场辣椒、盘州红米、岩脚面等品牌保护力度;围绕纺织、农产品加工、新材料、新型能源化工、旅游装备、现代物流、物联网等七大产业板块,强化工业知识产权保护;围绕打造“温泉”“索道”“山地户外运动”“避暑度假”等中高端产品以及贵州“索道之都”“南国冰雪城”等旅游品牌,强化六盘水旅游业知识产权保护。

4、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助推知识产权发展

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六盘水受理窗口管理,实施专利、商标等受理便利化服务,推广网上受理业务,依法依规压缩受理时限,实现“一网通办”、“零跑脚”,提升知识产权服务群众的满意度。

第七节 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构建主体多元的监管共治体系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责任制,明确消费维权的责任链条,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健全消费品生产、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体系,实现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查。严格落实企业三包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对问题产品采取修理、更换、退货、损害赔偿等措施,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落实企业法律责任,营造公平和谐的法治市场环境。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制度,全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完善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在产品三包、重点消费品等领域依法有序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加强第三方专业监管和服务。

(二)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发挥协会、商会、专家、技术机构等社会监督作用。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市场监管领域专家委员会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探索竞争政策智库建设,针对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开展比较试验和体验式调查等消费引导,及时公布权威性调查报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基层消协组织建设,强化消协履职保障。发挥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律师和消费维权志愿者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消费咨询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提供消费指南,开展风险警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三)拓展社会监督渠道

构建主体多元的监管共治格局。顺应现代治理趋势,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市场监管共治新机制。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依法督促企业履行好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义务,引导企业成为行业秩序、市场环境的监督者和维护者,提升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加强党建、团建工作,自觉依法依规经营。结合行业组织改革,加强行业组织行业自治功能,鼓励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发展、规范行业主体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第三方技术手段,为市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依法引导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市场秩序的监督,发挥消费者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健全激励和保护消费者制度,构筑全方位市场监管新格局。

(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建立大监管协调工作机制。依法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作用,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行业监管机构和队伍,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的作用,履行专业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行业领域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秩序、市场环境综合监管,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骨干作用,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形成促进行业发展和统一市场协同发展的格局。完善市县不同层级部门之间执法联动机制,增强纵向联动执法合力。

第四章 保障机制建立

第一节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对党绝对忠诚,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基本组织设置、基本队伍建设、基本制度运行、基本任务落实、基本保障配套五个规范化为着力点,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市场监管机关,使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更加突出。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点防控措施,坚决堵住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监管良好政治生态。

(二)强化基层履职能力

坚持以压实四方责任(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和企业)为着力点实施五化(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综合监管为抓手,加快推进六大机制(重大风险预警评估机制、重大问题发现解决机制、重大舆情妥善处置机制、重大行动统筹协调机制、重大案件联动执法机制、重大违法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完善市场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执法响应机制,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执法资源配置合理,执法职能相对集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进一步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厘清监管职责,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度提升,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做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与重大政策的衔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

(三)加强财经纪律执行

落实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及时发现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防止奢侈浪费,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继续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做到账目健全,帐物相符。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考核检查机制,促进市场监管财务管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强化市场监管治理人力资源建设

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加强干部队伍组织建设,推动干部资源合理配置、多岗锻炼,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坚定信仰信念,进一步强化市市场监管干部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守好市市场监管意识形态阵地,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加强市场监管干部能力培训,不断加强监管人员的专业化素质能力,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队伍,主动适应现代化市场监管新要求。

专栏4-1-4:强化市场监管治理人力资源建设专项行动计划

守好市市场监管意识形态阵地。引导和帮助干部提升政治素质、丰富专业知识、提升工作能力、锤炼工作作风、培育专业精神,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培训。通过脱产培训、在岗培训、实战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分类分级大规模开展精准培训、系统培训、全员培训,着眼于填补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不断增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人员、行政审批人员、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人员、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的专业化素质能力。

加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市市场监管局新时代大讲堂(道德讲堂)及各科室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组织的各类培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法宣在线”、市场监管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确保五年内市市场监管局县处级干部参加550学时以上的培训,科级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医疗器械监管人员每年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新进从事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人员需有药学、医学等专业背景,培训不少于80学时。

第二节 强化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一)强化智慧市场监管系统应用

应用贵州省智慧市场监管系统,实现监管手段信息化、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对象精准化、风险预警智能化、市场准入便捷化、消费维权多元化。统一登记和行政许可、统一信用监管、统一质量监管、统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统一广告管理、统一行政执法、统一食品监管、统一药品监管、统一网络交易监管、统一知识产品保护等智慧化应用,逐步形成市场监管大平台支撑、大数据慧治、大系统融合、大服务惠民、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创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化进程,提升监管效率。

(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

应用贵州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消费及餐饮服务等环节信息采集利用,实现食品信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全程可追溯,提升食品安全领域运用大数据优化民生服务能力。

(三)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应用

应用贵州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推动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实时化和信息化,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重点药品、医疗器械消费追溯体系,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依法开展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落实“101”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

第三节 建设现代化应急处置体系,提供应急宣传保障

(一)建立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监管体系

建立市场监管安全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全面提高风险隐患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深化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健全风险辨识、评估、公告公示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实现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统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发布灾害事故和应急救援信息,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及时。完善各类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加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应急等应急演练及培训。

(二)持续完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市市场监管系统市县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建立舆情处置协调机制,不断提高重大事件和舆情响应速度,提高舆情发现力、处置力和引导力。探索建立涵盖新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应急管理等专业领域,党政机关、高校、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的应急事件和社会舆情处置专家库,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紧急事件和舆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重大事项公示、相关政策法规、重大项目、重点策划、科研课题的咨询论证和研究评审,为重大事件和市场舆情处置相关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加强应急处置装备能力建设,配置相关应急处置设备。强化网宣队伍建设,正确引导舆论,提高处置效能,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工作影响力辐射力。

(三)建立全媒化市场监管宣传新格局

加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新闻应急宣传有效联动,紧盯“3∙15”、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质量月等重要宣传节点,精心设置议题,开展主题宣传,塑造市场监管好形象。发挥新媒体优势,充分运用长图、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对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法规等进行再解读,提升内容可读性。发挥媒体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作用,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市场监管新闻应急宣传培训,加强市场监管宣传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全系统新闻应急宣传的实践化、科学化水平。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规划组织实施的全面领导,依法认真落实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规划组织实施作用,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协同落实规划组织保障作用,强化市场主体依法开展规划任务落实的基础作用。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强化协调、强化落实,建立规划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目标任务,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要广泛宣传,抓好规划解读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节 统筹规划衔接

紧扣中央、省、市市场监管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总体规划以及市政府相关规划目标任务,注重规划体系纵向与横向有机衔接,注重工作协调推进,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支持,提升规划协同落实效力,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

第三节 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规划重点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完善实施情况跟踪问效,加强年度规划指标和重点约束性指标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中期、终期总结评估,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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