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做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以来实施的贵州省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实行省级验收制,并依照《关于做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为了做好我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实施与验收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水城县2020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请2021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完善项目验收资料,正式行文向市级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二、六枝特区、钟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2021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请尽快组织实施。省级实行月调度制,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完善项目验收资料,正式行文向市级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三、盘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2021年中央财政投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并参照《关于做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完善项目验收资料,正式行文向市级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四、请各地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与验收工作,项目实施与验收情况将是下年度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是省审批各市、特区、区下年度申报项目的重要依据,县级项目不能按照完成将影响本地、甚至全市的项目申报,请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项目的实施与验收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六盘水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王永恒 18985902623,彭雁15519825877
邮箱:lpsnyb2129618@163.com
附件:六盘水农发〔2021〕69号附件: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做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六盘水农发〔2021〕69号附件:贵州省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验收表.docx
2021年8月10日
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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