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编制《六盘水市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编制《六盘水市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中药材专班组织专家对各市(特区、区)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的中药材初加工项目评审结果,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对4个项目予以立项(附件1)。
为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中药材专班制定了《六盘水市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附件2)。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实施指导意见、《六盘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六盘水府办函〔2014〕42号)《六盘水市市级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国家金库专户管理办法》(六盘水财库〔2020〕4号)等有关要求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市、县、项目实施主体各存留一份备案。2021年9月10日前,各项目实施主体将编制好的实施方案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复,县级农业农村局批复后,于9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中药材专班备案。未按时报送的项目单位,视为放弃建设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将予以调整。
联系人:宁祎;电话:13765726989;邮箱:lpszyczb@163.com;
附件:1.六盘水农发〔2021〕73号附件1:六盘水市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计划任务表.xlsx
2021年9月2日
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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