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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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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六枝特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3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六枝特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坚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招生,阳光监督,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生对象: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七年级招生对象:2021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1.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城区户籍或购房、自建房常驻人口:在片区学校入学的学生;政策生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军转安置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非城区户口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乡镇中小学招生乡镇小学招生由各中心校组织实施,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各中心校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就近划片入学工作,小学毕业生由各乡镇中心校按照整班移交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登记入学。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与公办学校同进行,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须经六枝特区教育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根据学生意愿,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

4.特殊教育招生。坚持“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原则,让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不得歧视,不得无故拒收。六枝特区特殊教育寄宿制学校要面向全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同时进行,要做到“能招尽招”。对辖区内需要专人陪护、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该校学籍管理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不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鉴定

(三)同步招生

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根据统一安排时间进行预登记入学。六枝特区中心城区户籍或购房、自建房的常住人口(符合入学条件中第1条、第4条)按照六枝特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由学校组织预登记入学;符合条件的政策生(符合入学条件中第2条、第3条、第5条)一年级和七年级在六枝特区教育局进行预登记,登记地点在六枝特区教育局(特区党委、政府原办公楼)一楼。不在规定时间内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各乡镇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由中心校统筹安排。招生入学预登记统一使用《六枝特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表》。属于挂靠家庭户的(集体户除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其中一方随入学子女挂靠,且到2021年招生入学预登记时挂靠时间须满足3年以上(含3年),才能到户籍所属划片学校预登记入学。  

小学一年级户籍或购房、自建房常住人口预登记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16日;初中七年级户籍或购房、自建房常住人口预登记时间:2021年7月8日至10日;符合条件的政策生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时间:7月17日至18日。

(四)入学条件

1.户籍常驻人口提供户口簿;以购房入住常住人口提供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经房管部门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户口簿。

2.非六枝特区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中心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和务工6个月(含6个月)以上,须提供六枝特区公安部门办理的《贵州省居住证》和户口簿。

3.六枝特区户籍到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资料:属务工的提供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年以上);属经商的提供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截止预登记时办证时限已满半年以上)。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实际购房或自建房的常住人口,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应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无房管部门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居住的业主,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交房款票据、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属划片招生范围内自建房的,提供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土地使用证、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特区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按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属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户口簿、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对应其类型情况的有效证件或文件到六枝特区教育局预登记。

以上所需材料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留存备案。

入学录取顺序

入学录取顺序为:

1.户在本招生区域的。

2.政策生不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由六枝特区教育局给予统筹安排

3.购房、自建房并实际入住。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依据中,一套城区房产3年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的依据,以后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作适当调整。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录取序为:实际居住时间先后;经商或工作时间先后。由六枝特区教育局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

各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统一摸底排查,确保本辖区适龄儿童依法入学,确保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依法按时送其子女到学校报名入学的,按属地由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委会负责组织和督促家长切实履行义务教育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管理

1.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六枝特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区招生工作,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全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乡镇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由中心校统筹划分各学校招生区域,区直义务教育学校由六枝特区教育局统筹划分各学校招生区域严禁学校跨区域招生。

3.全面实现阳光招生。六枝特区教育局通过网站和其他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政策和信息,以及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各义务教育学校也要通过QQ、微信、宣传栏、进社区宣传等方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各学校要主动招生范围内张贴有关招生信息,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受家长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4.加强招生诚信教育。各学校在预登记时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对于持伪造证件材料预登记的,全区通报并取消被监护人所报读本学校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就读(如是外县外省户口的取消报读我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就读),同时记入家长和学生个人诚信记录。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及个人,由六枝特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通报。

(三)加强新生入学管理

1.均衡编班教学。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制度,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有条件的学校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编班。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大班额一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50人以内,所有班额不得超过55人。

2.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认真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20219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学籍入库工作。做好休学、转学等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

3.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学校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排查、登记、劝返和安置等工作,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要切实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小学毕业学校要加大对六年级毕业班学生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和整班移交政策的宣传,追踪小学毕业生去向,确保一个不少全部进入初中学校就读。要认真排查以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一经发现,要及时报告六枝特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其具体方式,需要缓学的适龄儿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六枝特区教育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家长无正当理由拒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中小学要按照划片范围妥善安置好因易地扶贫搬迁、购房、返乡就业创业等需转学学生,避免因转学导致失学辍学。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六枝特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各中心校校长及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心校和区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相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校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掌握家长反映的问题,积极主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好服务、疏导工作,确保六枝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

强化管理,收费规范。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学校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早着手、早部署、早宣传,在六枝特区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下发后,要尽早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电视、微信、招生宣传资料的作用,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获得社会广泛认可。要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进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和认同,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依法招生,强化督查。各学校要依法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畅通信息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枝特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如存在违规招生,经查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结合开学检查开展一次招生工作检查,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将给予通报,确保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落地落实。投诉举报电话:基教股(0858-5317839)、纪检室(0858-5317081)


2021年6月15日


六枝特区2021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特区二中:团结路社区(原人三居、一四二居、团一居、团二居)、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东)、云(营)盘社区(原后山居)、河湾村、凉都一品小区、东苑小区(不含胜利花园)。

特区三中:文化路社区(原人一居、人二居、文化路居、苦竹林居)、云(营)盘社区(原云一居、云二居、云三居、九龙居)、原云(营)盘村、原下嘎石村(组)、公园路社区(原水源队居、加油站居、公园路居)、金鑫建材城小区、连城国际小区、云欣苑小区、松欣苑小区、滨湖一号小区、凉都东方美苑往东站沿线。

特区四中:铁路社区、平寨社区(原平寨居、水井居)、补林社区、盘江湾畔小区、银河国际小区、馨榭苑、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城管局沿线,包括健康路与那平路之间居住小区)、同心家园小区、玫瑰花园小区、鼎泰花园小区。

特区五中:四方坡居(原那固社区)、四方坡组、那固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原堕社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个村民组。

特区六中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塔山社区的高峰村、县城移民搬迁点群力小区、聚福新苑居委会、凉水井居(含嘎石居)、新窑镇上云盘村的原和平村。

特区九中:瓦窑小区、茶山村、南环路从瓦窑至东方龙城小区(建设南路段从疾控中心至南环路居住小区、包括健康路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兴隆路发改局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包括东苑小区内胜利花园和南环路七冶胜利花园,中盛山水城、九方御景,玲珑居至万博广场新建小区、环卫站住宅小区。

特区十中:六枝居(原六枝村)、电厂居(原六枝社区)、塔山居(原塔山村)、杨丰村(山脚、老院子、大渔塘、郑家寨、龙井、弯山、新寨等 7 个村民组)、四角田社区、六枝阳光城。

特区十一中(初中部):地宗居、兴隆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苗寨、嘎细、大哪闹含原双龙村)7 个村民组、南环路九龙城以东至金海大酒店靠地宗面方向沿线居住小区、波榨村、原六十五砖厂。

特区十二中原特区云盘中学)杨丰村、小寨村、五龙村、波凹村、原大用矿居、九龙街道办的青龙居委会。

特区实验中学:银壶社区(原煤机厂居、六十四居、六十五居)、煤机新苑小区、七冶华府小区、林缘小区、竹欣苑小区,那平路居(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那平路与贵烟路之间居住小区、省机械学校内家属区),金惠苑小区。

特区一小:文化路居(原人一居、文化路居、苦竹林居、团二居)、团结路居〔原人一居、一四二居、原团一居(八栋楼)〕、新华书店楼房及往文化路方向,河湾村(那克村民组除外)、连城国际小区、广和苑小区、凉都一品小区、滨湖一号小区

特区二小:原加油站居、原公园路居、竹欣苑、环卫小区、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东)、河湾村那克村民组、文化路居(原人一居新移动公司 19 号楼、原人二居)、团结路社区(原人三居)、新华书店楼房(不含)往街心花园方向、金惠苑小区。

特区三小:云(营)盘社区(原云三居、后山居、九龙居)、云欣苑小区、东苑小区(含东苑小区内胜利花园)、彩虹桥以东至东苑小区新建小区(不含中盛山水城)。

特区四小:金鑫建材城小区、松欣苑小区、云(营)盘社区(原云一居、云二居)、青龙居委会桥边寨子(第一村民组)、小寨村的后鱼塘、小寨村小寨组、凉都东方美苑往东站沿线。

特区五小:茶山村(大房组、箐脚组、安家寨组、渔塘组、半坡组、田坝组、范家寨组、下那摆组、白岩脚组、苗寨组)的十个村民组、彩虹桥以西(含彩虹桥、清水湾小区、嘉年华)、玲珑居至万博广场。

特区六小:平寨片区(含铁路居委会、补林居委会)招生范围为货运路涵洞沿货运路至交警队红绿灯处、到贵烟路与补林路交叉路口(平寨工行)、沿补林路经四岔路口进入无名路段达休闲广场宣传大屏幕往鼎泰花园方向;建设南路以西(健康路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发改局内居住小区围墙外至东方龙城及往西新建小区;银壶社区东风村苗寨、嘎细、九龙城小区。

特区七小(原特区塔山小学)塔山村、四角田矿居、杨丰村的岩脚寨、老院子、大鱼塘、郑家寨、新寨、龙井、瑞兴银座至阳光学校大桥贵烟公路沿线。

特区八小:六枝居、电厂居、工农路进入特区十中小路为界左面、塔山村营上组、塔山村瓦厂组、鸡场坝、沙泥坡、原那玉火车站大桥往东至六枝街方向,阳光学校前大桥为界往六枝街方向。

特区九小:那固居、岩旮旯村民组、四方坡居(含市二中居、四方坡组、那固社区、六枝矿居)、银壶社区东风村(原堕社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个村民组、工农路进入特区十中小路为界右面(含六枝阳光城)。

特区十小:公园路社区(原水源队居)、原云(营)盘村、青杠林(原青龙村)、播礼寨,接收杨丰村李家长冲、水沟边、石头寨、杨家坡组三年级的学生

特区十一小:瓦窑小区(七冶国际花园)、茶山村的龙潭口、蔡家坡、瓦窑三个村民组、河湾村的下嘎石组、波凹村、南环路七冶胜利花园小区、中盛山水城、九方御景、五龙村。

特区第十二小:银壶社区万家寨、朱家寨、张家寨、杨丰村弯山组,接收杨丰村牯牛、衙门组三年级的学生。

特区第十五小(原特区九龙小学)九龙街道小寨村(不包括后鱼塘、小寨组)范围。

特区实验小学:平寨片区(含铁路居委会、补林居委会)招生范围为货运路涵洞沿货运路至交警队红绿灯处、到贵烟路与补林路交叉路口(平寨工行)、沿补林路经四岔路口进入无名路段达休闲广场宣传大屏幕往贵州省机械学校方向(含省机械学校家属);银壶社区(原六十四、银壶居、六十五、煤机厂居)、煤机新苑小区、林缘小区、石灰窑小区、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含黔灵小区、折溪乡家属区以及发改局居住小区至电力宾馆)。

特区十一中(小学部)地宗居、兴隆村、波榨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大哪闹含原双龙村)5个村民组、南环路卫生监督所以东至金海大酒店靠地宗面方向沿线居住小区、原六十五砖厂、七冶国际新城。

特区六中(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塔山社区的高峰村、县城移民搬迁点群力小区、聚福新苑居委会、凉水井居(含嘎石居)、新窑镇上云盘村的原和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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