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天下

您现在的位置:彩天下 »  政务服务 » 便民利企服务 » 交通服务 » 交通政策
2021年六盘水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起步之年。做好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交通强国建设要求,聚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工作保障。

一、全面学习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强化部署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结合交通运输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成法治建设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局人事教育科、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系统谋划实施新时期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安排,系统谋划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法治部门建设的任务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法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部署落实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和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工作要点、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内容,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完善办事指南;继续跟进和落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收、取消及下放,坚决防止以各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压缩项目审批服务时间。(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局运输科、局海事航务科、局规划建设科、市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大力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理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局运输科、局海事航务科、局规划建设科、市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

(六)优化行业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市政府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一站式”功能,继续深化“一网通办”和“一窗式”改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运输科、局海事航务科、局规划建设科、市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

(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巩固“信用交通省”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在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承诺制、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和开展信用修复等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诚信交通。(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运输科、局海事航务科、局规划建设科)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八)逐步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根据国家和市的立法具体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配合做好立法制(修)订有关工作,积极对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维护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统一性、权威性。(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继续落实好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工作的要求;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定期清理本单位、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将会议纪要等内部文件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十)推进依法决策监督。继续实施《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规范决策流程,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法治思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充分发挥督查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十一)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协助司法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十二)不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制发规范性文件、参与重大项目立项与建设、签订行政合同、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严格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加强执法证件、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进一步强化执法装各配各、管理等工作,推进执法外观形象建设。(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机关各科室)

(十四)严格执法队伍管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六盘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从提升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水平、服务效果等方面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和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机关各科室)

(十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统一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指导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结合实际,及时修正、细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机关各科室)

(十六)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车站、码头、公交车、出租车等为主要阵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创新方式,对宪法、民法典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本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影响力和覆盖面。(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十七)加强重点执法监督。加强对货运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客运打非治违、路权路产违法治理等重点领域行政权力的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执法岗位定期轮岗、分级授权、分岗设权,努力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当、滥权必追责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十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积极推广网络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加大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等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力度,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动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实时共享;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本级权责清单,形成本单位“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纳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五、加强法治工作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牵头单位:办公室、局综合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十)强化考核督查。根据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厅要求,落实好市政府法治建设考核各项任务,配合做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的总结评估。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分项考核的要求,统筹协调并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及宣传、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各单位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十一)强化经费落实。按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将法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推进。(牵头单位:财务科、局综合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English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智能问答 常见问题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