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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2021年10月全市政府网站网上非全省通办事项专项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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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政府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4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近日组织对全市政务服务网上非全省通办事项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10月对全市41家单位政务服务网上非全省通办事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政务服务网上非全省通办事项依申请六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力事项)+公共服务类中的依申请事项,检查标准按照《市、州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评估指标》执行。

检查结果总体来看,各单位网上非全省通办事项分类合理,事项录入准确,办理时间、联系方式、办理窗口、投诉咨询、结果公示等信息录入规范,社会公众和企业网上办事便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在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事人员等要素信息录入不规范,造成了办事人员信息获取渠道不畅通,造成网上办事困难度增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定依据信息录入不规范。按照要求各办事事项应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并对依据的具体条款作清晰描述,有关的法律法规提供下载方式。检查发现部分办事事项未在设定依据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下载方式,对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条款未说明具体内容。

(二)申请材料信息录入不规范。主要问题一是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导致办事人员提供的资料可能不符合要求,需要来回跑。二是法定依据及描述未说明具体内容,存在填写“无”或者空白的情况,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三是材料来源未标明,存在空白情况,造成办事人员收集申请材料困难。

(三)办理流程信息录入不规范。办理流程中的审查标准和办理结果描述不清晰,存在空白或者填“无”的情况,导致各审核环节的职责不明确,办理进度不透明,办事人员对办理事项进度不掌握。

(四)办事人员信息录入不规范。办事人员主要为前台人员、后台人员、首席代表三类人员,人员信息要素有照片、姓名、职责、联系电话。部分办事事项三类人员不齐全,人员信息存在无照片、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情况,存在网上办事找不到人、联系不到人的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政府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40号)要求,加强非全省通办事项“互联网+”的推进力度,进一步落实为民办事服务。

(一)始终坚持便民、高效、实用的原则,尽量精简办事申请材料、审批程序,“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抓好整改工作。各单位对照《市、州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评估指标》标准,,认真做好网上非全省通办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事人员等要素信息录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有效、实用,坚决杜绝要素信息填写“无”或空白等情况。

(三)持续开展自查工作。11月开始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将对网上办事服务开展评估考核,各单位要继续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将问题消化解决,为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服务评估考核准备工作积极“添砖加瓦”。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分别按部门出具了检查报告,各部门接到检查报告后,请对照《市、州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评估指标》认真及时组织整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将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对所有网上非全省通办事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将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抽查工作专栏公开。针对此次抽查中的问题网站,主办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

附件:市、州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评估指标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市、州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评估要点

整合共享

统一服务入口

2

办事服务申报入口要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入口统一未统一的不得分。

数据同源

2

门户网站涉及办事服务的内容要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同源未同源的不得分。

服务内容

办事指南

10

1)非全省通办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20%
2)非全省通办事项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5%
3)非全省通办事项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5%
4)非全省通办事项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0%
5)非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5%
6)非全省通办事项政府门户网站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不一致的每发现一个扣5%

内容准确

3

随机抽查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20%扣完为止。

表格样表

3

1)非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中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20%
2)政府门户网站与贵州政务服务网表格样表不一致的每发现一个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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