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六盘水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八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9年1月14日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通过)
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各界别组、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市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提出建议。
截至2019年1月12日14时,大会提案组共收到符合提交条件的提案120件。其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提案70件,占提案总数的58%;委员个人及联名提案50件,占提案总数的42%。涉及经济建设方面的46件,占提案总数的38%;政治建设方面的6件,占提案总数的5%;文化建设方面的13件,占提案总数的11%;社会建设方面的44件,占提案总数的37%;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11件,占提案总数的9%。
按照《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暂行办法》规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后将进一步审查提案内容,提出是否立案初步建议,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立案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转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有关部门办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将作为社情民意、意见、建议或来信处理。
闭会之后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提案审查立案要求,及时做好审查、立案、交办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