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7日选举龙晨明为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六盘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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