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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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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2021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下称“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进行安排部署。市司法局积极履行职责督促市有关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82号)精细化落实,纵深推进“三项制度”发展。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明确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行政执法程序得到有效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关键少数”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情况

(一)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一是事前公示得到强化。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六盘水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制度》,根据法律的立改废释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了每年集中调整1次、平时及时调整的机制。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主动公开了行政权力事项3591项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各市(特区、区)行政执法主体共公开行政权力事项11591项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均安装了“一号系统”,面向申请人设置有“好差评”评价器,公开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自助上网设备可查询办理进度,同时根据办理进度向申请人发送短信提醒,大厅设置咨询导办台、投诉中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0858—6807333,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投诉服务。二是事中公示更加规范。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能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加强事后公布。行政执法部门普遍能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公开执法案件数629358件;各市(特区、区)共公开执法案件数1107422件。

(二)持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文明。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参照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形式,对受理申请、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听取陈述申辩、听证、案件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机关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约2441台,在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中,能够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能够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

(三)持续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更加合法公正。2021年,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10902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3241件,实施行政强制6363件,实施行政征收58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746次;各市(特区、区)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75329件,办理行政许可573042件,实施行政强制20677件,实施行政征收75801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417次。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对214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各市(特区、区)行政执法部门对8757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三、行政执法得到有力保障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司法局协调、指导各市(特区、区)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能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公布行政权力清单,明确相应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普遍相应的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在部门门户网上公开。各市(特区、区)司法局组织本地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执法工作经费按照只增不减原则给予安排。据统计,2021年,全市大约投入行政执法经费8024万余元。

(三)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采取开办专题培训班或参加业务能力提升班的形式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21920人(次)进行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四)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工作。2021年5月,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局根据市政府的安排牵头开展了全市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一是各市(特区、区)司法局负责组织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执法人员信息采集、资格培训、证件申领工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信息采集、资格培训、证件申领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换发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后,办理执法证件的机构要将原行政执法证件收回并妥善处理,不得持多证执法。对因执法人员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等离开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收回执法证件并在监督系统完成注销;三是各市(特区、区)司法局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目前,收到行政执法部门送来申领或换证审核的有3878人,市司法局审核通过送省司法厅制证审核的有3771人,通过省司法厅审核制证并已发放的2499人。

(五)开展行政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行政执法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2月起6月止,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行政执法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2016年以来出现的行政执法粗暴、随意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从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的问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行政执法过错追责等五个方面进行自查。全市自查出的问题182项,目前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已整改182项。其中各市(特区、区)自查存在的问题58项,已整改58项。市级部门自查问题124项,已整改124项。从自查的问题内容来看,其中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问题53项,已整改53项;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30项,已整改30项;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的问题22项,已整改22项;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58项,已整改58项;过错追责方面的问题19项,已整改19项。

(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落实“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2021年7月,为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专项监督行动,本次监督行动,市司法局采取各地自查和实地监督的方式开展,全市141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自查,市司法局实地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监督,形成了《六盘水市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报告》及六盘水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情况汇总表、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台账报省司法厅。同时,为切实做好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整改,2021年8月27日印发了《六盘水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7月底8月初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查找出存在的问题62条,已整改完成62条。各市(特区、区)司法局组织本地行政执法部门查找出存在的问题75条,已整改完成75条。

(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7月1日,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安排各市(特区、区)司法局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了自评,共评查出 47卷行政处罚标准案卷,103卷行政许可标准案卷。各市(特区、区)司法局组织本地行政执法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贯穿于案卷评查活动的始终,通过统一执法文书、完善执法程序、制定评查方案等措施,及时研究整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为及时指导各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2021年9月23日至26日,市司法局采取实地指导方式,去到了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水城区司法局、水城区市场监管局、水城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钟山区司法局、钟山区自然资源局、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指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了行政执法案卷20卷,大部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做到了主体合法,收集证据材料较全,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规范,立卷归档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明显的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具体部署,协调指导各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有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让执法行为、程序更加规范和有效,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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